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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12月29日 星期六

最重要的人?

究竟,愛人,在一起的人是誰?是最重要的人,還是最注意的人,或是最了解的人,抑或最了解自己的人。這一切好像很難去釐清,但是不是應該是個自己願意跟她分享心事的人?我覺得應該要是吧?如果不是的話,那究竟交往的意義是什麼,似乎又回到了多年來我所思索的老問題上,到底為什麼要找一個人在一起?屏除肉慾的關係,回到心靈層面上是為了什麼,如果不能分享心情,不能心靈交流,不相信對方,進一步這麼說『只相信自己』,這麼一來剩下些什麼呢?習慣嗎?這樣的習慣意義又在哪裡,別跟我說愛情就是沒有理由的,沒有理由也該有個意義,否則這一切又是為了什麼而存在呢?一連串的問號,誰能有個確切的答案呢?應該是沒有的。少了意義,情人似乎比好朋友更沒有存在感,這樣來說是很哀傷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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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情似乎就是個值不值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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